近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同意桂林学院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桂教政法〔2022〕11号),认为《桂林学院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同意予以核准。这标志着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新核准的《桂林学院章程》修正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原章程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不变的基础上,充实了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要求、学校“十四五”办学发展规划纲要等最新内容,既保持了相对稳定,又赋予时代创新,得到了广西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的充分肯定。
学校将重新面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公布核准后的《桂林学院章程》,并以该章程为基本遵循和纲领性文件,维护大学章程的权威,强化依法治校办学理念,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章程在引领学校未来办学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