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2025年广西普通本科高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61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2023-2025年期间继续开展广西普通本科高校对口支援工作,确定广西师范大学对口支援桂林学院。标志着我校与广西师范大学正式结成全面对口受(支)援合作关系。
《通知》明确,支援高校对受援高校的支援周期为三年,即2023-2025年。支援高校应把提升受援高校发展能力和办学质量作为对口支援工作的核心目标,工作重点要从资源输出型支援转移到提升受援高校发展能力上来;应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校管理与运行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开展对口支援与合作,指导2023-2025年期间应参加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高校按照合格评估的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力争提升受援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水平、科研服务能力和高校管理水平。
《通知》要求,支(受)援高校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支(受)合作。指导或合作共建一流学科专业,双方联合申报教学、科研项目;合作开发课程,优质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开展学生交流学习活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共享教学、科研资源;派遣优秀教师到受援高校短期任教,接受受援高校教师进修、访学及短期培训;在受援高校举办文化交流、报告会、学术讲座;受援高校与支援高校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等。鼓励各高校创新对口支(受)援方式。
《通知》强调,支援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对口支援工作作为全面振兴广西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受援高校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等靠要观念,主动和支援高校对接,挖掘自身优势特色,寻找合作空间,争取互利共赢。
《通知》还就对口支援工作的管理、补助经费、相关材料报备时间等提出了要求。
下一步,我校将主动与广西师范大学对接,在调查研究、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双方协作的具体项目,签订协议、制定2023年对口支(受)援工作任务清单,并及时向广西高等学校对口支援指导委员会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