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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丢失处理
丢失图书的,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正版新书。无法赔偿原版图书的,按图书码洋2倍赔偿。
丢失图书经赔偿后,如在一周内找到原书而原书又未损坏的,可持原书和赔偿收据到图书馆C馆一楼读者服务部办理退还赔款。
相关详细规定请参见:
《图书馆图书赔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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