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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体育系第十二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2-16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体育系第十二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14级四班,颜光宁同学被推选为本周的“体艺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颜光宁,男,19939月出生,民族,汉族,籍贯,广西灵山,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2014级体育教育专业四班。

 主要事迹: 在学习上,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经过努力,在大一一年的学习中,我的成绩在班级和年级上的排名都比较靠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二等三好学生。为了更好的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我加入了系团学组织部,积极认真完成了部门里的各项工作,在“五四”评优中得到老师同学们的支持被评为“优秀积极分子”。在学习上,我认真对待每门科目的学习,经过一年的努力学习,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二等三好学生。在课余时间,我去做过兼职,既锻炼了自己吃苦耐劳的能力,也减轻了父母的一些负担。

  自我评价;在生活中,我是一个乐观开朗的人,因为我觉得无论做什么,保持一个乐观的心态永远是最重要的。在学习上,我严于律己,认真对待学习,大学学习开始到现在,我没有缺席过一节课,没有早退过。我是农村来的,深知知识对我们的重要性。在工作上,我能够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对待。

 

  公示期为一周,即1123—1129日,凡对上述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