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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体育系第十六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2-31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体育系第十六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14级五班,黄文艳同学被推选为本周的“自律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黄文艳,女,19956月出生,民族,汉族,籍贯,广西恭城,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2014级体育教育专业五班。

主要事迹:  从大一进来也一直是教学秘书的助理,帮助老师做一些工作,我也会很认真完成老实交代下来的任务,在担任团支书,和老师的助理时,我也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曾在体育系第五届"文化月"中和班里的同学一起夺得板鞋竞赛第一名、在十三届院运会中跳远得了第三名,还参加了志愿者,得了一个优秀志愿者的奖,也在2015年“中国文化”英语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中取得了三等奖。在学习上,我也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本人在学习上,积极进取,从未放松对本专业知识的学习,在课堂始终保持端正、谦虚的学习态度,积极配合老师教学,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学素养与人格素养。

    自我评价:自我评价:在生活中,我是一个乐观开朗的人,因为我觉得无论做什么,保持一个乐观的心态永远是最重要的。在学习上,我严于律己,认真对待学习,大学学习开始到现在,我没有缺席过一节课,没有早退过。我是农村来的,深知知识对我们的重要性。在工作上,我能够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对待。

公示期为一周,即122112月27,凡对上述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