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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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五好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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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桂林学院学生校级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桂院政学工〔2025〕103号文件,为做好我校2025好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学年

    2024—2025学年

    二、评审对象

    我校2022级、2023级、2024级在校生

    三、评审比例和奖励金额

    1.五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评奖比例分别按各专业学生人数的1%、5%和10%评定。获奖率不足1个名额时,应确保给予1个推荐名额。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人,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人,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人。

    四、评审条件

    校级好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参照《桂林学院学生校级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桂院政学工〔2025〕103号第二章“奖励条件、对象及标准”中的第五条、第六条、第条规定执行。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926日前)

    学生根据五好学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年级(专业或班级)提交书面申请,由年级(专业或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初步提出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获奖学生建议名单,上报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二级学院初审及公示928—10月17日)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初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核通过后,拟定推荐名单并面向全院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复核。

    (三)学校复核及公示10月201031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初评名单进行复核,并在全校公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发文表彰(11月)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表彰,发放奖金和荣誉证书。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1.《桂林学院五好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桂林学院2025五好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3.参评学年所获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列:①附件1;②参评学年所获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按附件1申请表中的“所获奖励”栏的顺序排列)。

    每份材料的右上角标上序号,序号要与附件2中的序号一致。

    (二)报送要求

    1.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纸质版方式报送;

    2.附件2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附件2的排序方式为:年级专业获奖等级;

    4.报送的纸质材料的纸张大小均为A4;

    5.各二级学院于1017日(星期)下午4:00前将本学院的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部)(知善楼8103办公室)。联系人:董芳云,电话:3696201,邮箱:46905325@qq.com。


    附件:1.桂林学院五好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24—2025学年)

    2.桂林学院五好学生奖学金汇总表(2024—2025学年)




    学生工作处(部)

                                  202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