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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关于做好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2021年秋季学期兼课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3 15:50:00  作者: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管理暂行规定》(漓院政教学〔201748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兼课备案的对象

兼课备案对象:计划在秋季学期兼课的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人员须为已经通过校内兼课教师资格认定、在能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符合所兼课程能力要求的人员。

 

二、兼课备案的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兼课备案表”见附件1

(二)意见签署:申请人须经得任职单位审批同意后(中层管理干部兼课须经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同意,专职辅导员兼课的须经学生事务部同意),申请人将表格送交课程对口学院签署是否同意兼课的意见。课程对口学院同意聘任兼课的,提交教学科研处审批。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将表格交回课程对口学院。课程对口学院进行汇总并填写“兼课备案汇总表”见附件2

(三)兼课备案情况上报:课程对口学院向人力资源部上报附件12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均需按要求提交纸质版“兼课备案表”。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党政教辅部门双肩挑人员可不用备案。

(二)个人申请及课程对口学院汇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172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三)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联系人:林榆峰,联系电话:3696213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表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非专职教师岗位人员兼课备案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2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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