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中组部、中宣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及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转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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