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2 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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