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桂林学院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桂院政教学〔2026〕32号)相关要求,为健全本科生学业指导体系,构建“班主任+专业教师”协同育人机制,现就2025级、2026级本科学生的学业导师选聘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学业导师是指受聘后对2025级和2026级本科生的学业规划、专业学习、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指导。
(一)选聘范围:全校符合任职条件的在职专任教师、校内其他部门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须有教学经历)的人员;已聘任为班主任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兼任学业导师,跨学院或跨部门选聘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二)资格条件:严格对照《办法》第三条要求执行,原则上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高校教龄满2年,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与行业需求,具备相应教学与科研能力。
二、配备方式与管理
(一)配备模式:采采用“班主任+专业教师”班级承包制导师团队模式,指导关系可通过学院直接指定或师生双向选择确定。
(二)指导限额:本专业专职教师每届指导不超过30人,校内兼职学业导师每届指导不超过10人,具体分配由二级学院结合实际统筹确定。
(三)学业导师一经聘任,原则上全程指导至学生毕业。确需调整的,需提交书面申请,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成立学业导师工作小组,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院选聘细则与后续考核办法,确保选聘公平公正、人岗适配。
(二)各学院要做好导师履职保障,后续将依据《桂林学院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学工作量核算、评优评先挂钩。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2026年9月25日前,将《桂林学院学业导师名册》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服务中心1楼106办公室易菊英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5961995@qq.com。
附件:
1.桂林学院学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2.桂林学院学业导师名册
教务处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