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经过各二级学院和各单位推荐、审核,学校党委宣传部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评审,确定“‘清廉金法’廉洁文化品牌”为“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原体育与健康学院等4个单位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余华等15人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教师)”,林子钤等10人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教育全过程》等10个作品为“优秀宣传作品”。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时间从2025年9月4日至6日。公示期内,若对上述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9月6日17:00前向校党委宣传部反映(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桂林学院党委宣传部8210办公室。
邮编:541006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73-369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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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宣传部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