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定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全面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科学评价教职工的工作成绩和实效,9月14日下午,校长杨树喆在图书馆C馆三楼报告厅主持召开《桂林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办法》)集中征求意见会。副校长何玲、蒋毅出席会议,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及各职能教辅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杨树喆首先就《绩效考核办法》的修订背景、政策依据以及考核对象、考核主体、考核原则、考核分类、考核内容及不同岗位人员的考核侧重点、考核等次及基本标准、考核的组织与结果认定、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纪律、考核申诉、考核档案等作了详细说明,并对此前面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时收到的反馈意见逐一作了回应。
在随后的会议讨论中,何玲、蒋毅分别从如何进一步发挥好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确保规章制度之间的一致性、以及后续工作推进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各单位与会主要负责人对重新修订的《绩效考核办法》给予了高度认可,大家立足全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踊跃发言,畅谈了对修订后的《绩效考核办法》的认识和思考,从不同角度对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献言献策。
在听取与会同志提出的可行性意见后,杨树喆表示,学校将充分吸纳大家在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机制。他指出,新修订的《绩效考核办法》有三大突出特点:一是体现了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结合、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按劳分配与优绩优酬、分类考核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等基本原则;二是将考核权限下放至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学校的《绩效考核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三是坚持以“是否有利于学校办学事业科学与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于教育教学质量有效提高、是否有利于教职工工作热情全面激发”为导向,以系统、全面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此次《绩效考核办法》的修订,将教职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三种类型,年度考核优秀者将与“第13个月”奖励绩效工资挂钩。这是学校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评价改革,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与方式,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必将为学校着力培育“至善”教工师资队伍,开创全校教职工积极工作、竞相发展良好局面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