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我校每学年预收学生住宿费、医保费和教材费,每学年会对以上费用进行结算,多还少补。为进一步规范学生退费事项,确保退费核算准确、按时退费,现将以上退费流程、时间节点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住宿费退费流程及时间节点
事项 | 时间节点 | 经办部门 | 具体内容 |
新生住宿安排表 | 安排新生住宿后3日内,不得晚于8月10日 | 学生工作处 | 新生住宿安排情况表,包含:专业和住宿楼栋。 |
学生住宿统计表 | 每年9月30日 | 学生工作处 | 学生工作处完成对本学年在校学生住宿情况统计,并通过相关老师报送至财务资产处,学生住宿统计表包含学生学号、姓名、专业、住宿楼栋(含房型)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
学生住宿费核对情况表 | 每年12月20日 | 财务资产处 | 财务资产处相关老师会根据学生工作处报送的学生住宿统计表进行核对,具体核实学生缴费情况、应交和已交金额,是否存在差额,编制学生住宿费核对情况表。 |
学生住宿费结算 | 次年学期开学七个工作日 | 学生工作处、财务资产处 | 学生工作处根据财务资产处反馈学生住宿核对情况表进行退费。 |
二、学生变更住宿修改住宿费标准流程及时间节点
事项 | 时间节点 | 经办部门 | 具体内容 |
学生住宿临时变更统计表 | 5天内 | 学生工作处 | 学生住宿变更统计表包含生学号、姓名、专业、变更前后住宿楼栋(含房型)、变更时间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
学生住宿大批量变更统计表 | 7天内 | 学生工作处 | 学生住宿变更统计表包含生学号、姓名、专业、变更前后住宿楼栋(含房型)、变更时间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
修改下学年学生住宿费标准 | 每年7-8月 | 财务资产处 | 财务资产处根据学生工作处报送学生住宿变更统计表在学费系统里结转学生下学年住宿费,并修改对应住宿费标准。 |
三、学生放弃购买医保退费流程及时间节点
事项 | 时间节点 | 经办部门 | 具体内容 |
学生放弃购买医保统计表 | 每年9月30日 | 学生工作处 | 本学年在校学生提交放弃购买医保费统计,并通过相关老师报送至财务资产处。 |
学生医保费核对 | 学生工作处给表7个工作日 | 财务资产处 | 财务资产处根据学生工作处报送学生放弃购买医保统计表进行核实,具体核实学生缴费情况、应交和已交金额,是否存在差额,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放弃购买医保退费核对表。 |
放弃购买医保费退费 | 财务资产处返表7个工作日内 | 学生管理办公室 | 根据财务资产处反馈学生放弃购买医保核实表完成医保费退费。 |
四、学生购买失败医保退费流程及时间节点
事项 | 时间节点 | 经办部门 | 具体内容 |
学生购买医保失败统计表 | 收到医保反馈购买失败名单7个工作日 | 学生工作处 | 本学年学生购买医保失败统计表给财务资产处核对。 |
学生医保费核对 | 学生工作处给表7个工作日 | 财务资产处 | 财务资产处根据学生工作处报送学生购买医保失败统计表进行核实,具体核实学生缴费情况、应交和已交金额,是否存在差额,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购买医保失败退费核对表。 |
购买医保失败退费 | 财务资产处返表7个工作日 | 学生管理办公室 | 根据财务资产处反馈购买医保失败退费核实表完成医保费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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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算学生本学年教材费流程及时间节点
事项 | 时间节点 | 经办部门 | 具体内容 |
本学年度在校学生教材领用及费用结算明细表 | 每年5月15日 | 教务处 | 本学年在校学生教材领用及费用统计,包含:学号、专业、教材款结算明细等信息提交财务资产处核对。 |
学生教材费核对 | 教务处给表10个工作日 | 财务资产处 | 财务资产处根据教务处报送本学年度在校学生教材领用及费用结算明细表进行核实,具体核实学生教材费缴纳情况和具体缴纳金额,核对无误后提交给教务处。 |
学生教材费结算 | 1. 毕业班6月20日前; 2. 非毕业班此学期开学一个月内 | 教务处 | 教务处根据财务资产处反馈的学生教材费缴纳情况表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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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各项退费时间节点及事项,先对部门协作要求:各单位间需加强沟通协作,在统计表报送、费用审核等环节密切配合,确保学生退费各流程无缝衔接。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反馈。
财务资产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