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处是学校的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统筹规划、规范执行和监督学校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保障学校资金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学校教学、科研及行政工作提供财务与资源保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
二、编制、执行和监督学校年度预算。确保预算合理分配,符合学校发展规划。
三、负责日常会计核算,确保账务准确。编制财务报表,提供财务分析。
四、管理学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与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监督资金流动,防范财务风险。
五、负责学校学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报、公示、收取与管理等工作,确保收费合规。
六、监督校内各部门的财务活动,确保合规。配合内外部财务审计,提供所需资料。
七、规范管理学校各类财务票据。对财务票据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集中的票据管理体系。
八、负责税务申报与缴纳,确保合规。研究税务政策,合理筹划税务。
九、为校内人员提供财务培训,组织对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解答财务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十、管理科研项目经费,确保合规使用。提供科研经费的财务支持。
十一、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提升效率。维护财务系统,确保数据安全。
十二、负责学校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移交档案馆前)、利用以及销毁等工作。
十三、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向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按规定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监督。
十四、协调与上级部门、审计、税务、银行等外部机构的工作对接。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和工作要求,组织编制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学校各类国有资产的入帐、报损、报废、调剂、处置、评估等管理工作,实现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十七、负责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定期组织学校各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八、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及维护工作。
十九、负责学校货物、工程和服项目务的集中采购、合同签订、验收工作。
二十、负责办理委托代理机构的有关事项;
二十一、配合完成采购、资产管理等审计工作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版权所有:桂林学院 财务资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