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及全体报账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确保财务数据及教学日常支出及时准确,现就报账时限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秋季开学起,所有报账人员在各项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采购、维修支出等)完成后,须在15个工作日完成报账工作。
二、2025上半年业务已经完成但因其他原因未及时报账的,请于2025年9月15日前整理好完整的报账凭证,提交报账申请。
请各部门及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上述时限要求。逾期未提交且无合理说明的单位,财务部门将汇报其分管校领导。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桂林学院财务资产处
2025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