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全面、准确、及时完成202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学校财务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财务报销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本年度报销业务。
二、收入确认工作
1.各二级学院应切实督促学生按时足额缴纳学杂费,确保应收尽收。
2.各单位应及时催缴已开具发票但尚未与学校结算的往来款项,确保学校收入及时确认。
3.各单位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到财务资产处确认外单位或个人汇入学校的各类款项,并办理入账手续。
三、往来款项清理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桂林学院往来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于2025年12月22日前归还借款或凭有效票据核销暂付款,所有借款原则上应本年内清理完成。
2.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冲账手续,请按照《桂林学院往来款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的《桂林学院延期还款申请表》至财务资产处备案。
3.逾期未办理且无正当理由的,财务资产处将暂停该借款人其他项目的报销业务。
四、发票报销时间
按照《桂林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票据,逾期不予办理。
五、固定资产报销
各单位应于2025年12月22日前完成未入库固定资产的入库及报销手续。
六、其他事项
2026年财务报销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202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财务资产处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