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等;做好二级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负责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和党支部工作考核,党务评奖评优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培育创建和党建品牌建设。
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干部工作。负责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干部素质教育培训;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的考察、选拔、任免和培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三、做好党员的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全校党员发展规划,对各党总支(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指导,加强督促和检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手续;负责组织开办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务工作者培训,做好党校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核算、收缴和管理等工作,定期完成党员统计数据和信息上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组织处分和组织处置工作;协助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党员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四、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的人才工作政策,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状况和人才制度改革,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五、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含教职工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六、负责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组织、遴选、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银龄教师的招聘工作、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并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制度。
七、负责全校人员聘用和用人计划、教职工岗位调配、人事档案转调工作,做好人才队伍建设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教师校外兼职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职称评审、各级各类人才选拔及管理、评优表彰等工作。
九、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职工请销假、出国出境及各类收入证明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工作;中层以上人员护照管理。
十二、负责学校有关工资福利、绩效分配、各类补贴、公积金、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加值班费、探亲费、工伤和生育保险等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审查和办理教职工转调岗、退休、离职手续。
十四、完成校党委、校行政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