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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体育系第二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9-25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体育系第二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145班,肖瑶同学被推选为本周的“自律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肖瑶,女,199511月出生,籍贯,广西桂林,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2014级体育教育专业五班。

 

主要事迹: 大一在班里担任的是班长,她觉得担任班长是一种责任,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班长的工作,积极配合其他班干积极为同学们做事。现在,她已经担任了两年班长,她依然将用自已的实际行动来带动班上每位同学的学习积极性,激励着每一位同学参加学校里举办的各项活动,让同学的大学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她,努力做好一个榜样的作用,树立起一个班干的标杆,鼓舞着更多的同学更加的优秀。

 

人生格言:天降将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胫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她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她会用年轻的生命去努力耕耘,去收获整个秋天。

 

公示期为一周,即914920,凡对上述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