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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第十七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11-12-26

 

     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09级一班吴福美同学被推选为本周“仁爱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吴福美,男,1991年出生,籍贯:广西防城港,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09级一班学生,目前担任漓江学院体育系09级体教排球专选班班长。
 
   
 
 

    主要事迹:

    20091120荣获我系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题材的演讲比赛二等奖。

    2009—2010年度获得“三好学生三等奖奖学金”。

    201054荣获我院篮球联赛男队第一名。

    201012月获得我院“艾滋病知识竞赛”三等奖。

    201011月荣获我系举办的“就业创业之专业知识竞赛”一等奖。

    2010年荣获我院举办的“就业创业之专业知识竞赛”总决赛三等奖。

    20106月获得广西师范大学红十字会第五届救助救护培训的初级证书。

    201010月获暑假社会实践报告系级二等奖。

    20115月获得五四评优“院级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201110月获得我院年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优秀会员”。

    20112月获得广西区寒假志愿者服务证书。

    2011年获得院级“品德优秀奖”。

    目前还获得计算机一级证书,3级足球裁判,3级武术裁判,3级篮球裁判,3级田径裁判等证书。

    公示期为一周,即20111226—201211日,凡对上述评选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