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关于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的公示
为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根据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校实体教研室考核的通知》相关要求,教育学院于2024年12月27日对音乐教育教研室、音乐表演教研室、舞蹈教研室、小学教师教研室、幼儿教师教研室、教师教育基础课程教研室(含教育学、心理学、习教育)
开展2024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经各教研室自查自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议、形成考核意见,拟推荐等级如下:
一、优秀等级:
舞蹈学教研室
二、合格等级:
音乐教育教研室、音乐表演教研室、小学教师教研室、幼儿教师教研室、教师教育基础课程教研室(含教育学、心理学、习教育)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0日三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学秘书严宇博:0773-3696236。
教育学院评审工作小组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