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颖老师合同期满考核结果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7-01 点击数: 教育与音乐学院于2022年7月1日对海颖老师进行合同期满考核,经考核小组考核与投票:同意海颖老师续聘。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日-7月3日三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老师请联系黄丽娟,13481388850。 上一条:关于表彰2022年度教工党支部“学习强国”学习标兵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对何子璇老师试用期满如期转正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