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教研室开展音乐类课程专项教学检查 严抓教学规范 护航育人质量
为深入落实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桂林学院关于开展 2026 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期中检查的通知》(桂院政办〔2026〕10 号)各项部署落地,严肃课堂教学纪律,规范音乐类课程教学行为,5 月 6 日,桂林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音乐学教研室组织开展音乐学专业教师技能课专项教学检查,对全院技能课程教学情况开展全覆盖督查。
本次专项检查紧扣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核心要求,重点围绕教师到岗履职、教学材料齐备情况、教学计划执行、课堂秩序管控等关键环节开展现场核查。经全面检查确认,全体授课教师均严格按照学校喜鹊儿系统排定的教学时间、地点准时到岗开展教学,无迟到、早退、私自调课等违规情况;教师课前准备充分,课堂教学组织有序,学生课堂出勤与学习状态良好,整体教学运行平稳规范。
针对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工作要求,学院第一时间向全体专任教师、外聘教师发布教学工作提醒,重申教学管理红线,明确四项核心执教要求:一是按规范备齐并携带各类教学备查材料;二是严格执行既定教学计划,不得擅自变动上课时间与地点;三是请假、调课、代课必须严格履行学校审批流程,未经审批严禁私自调整教学安排;四是抓实课堂全流程管理,强化学生学习引导与课堂秩序管控。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教学规范是保障育人质量的生命线。下一步,教研室将持续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为牵引,严格落实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要求,常态化开展听课巡课与专项教学督查,引导音乐学全体教师严守教学纪律、深耕课堂教学,切实杜绝各类教学违规行为发生,以规范严谨的教学管理持续提升音乐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筑牢教学根基。



一审:侯世尧二审:李莹莹三审:周杰责任编辑:黄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