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教学发展支持体系,构建校院两级协同联动的教师发展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各学院成立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范围
各二级学院均应设立“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挂靠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组织架构
分中心设主任1名,原则上由学院院长兼任;
设副主任1-2名,可由教学副院长兼任;
设秘书1名,负责日常联络与事务协调工作。
三、主要职责
分中心在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指导下,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开展新教师教学技能培训、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等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研讨、教学观摩、教学竞赛等教学交流活动;关注教师教学发展需求,开展教学诊断与咨询服务;推动课堂教学改革与教学模式创新;配合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完成相关教师培训、竞赛、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分中心建设,明确职责分工,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请于2026年4月24日前将《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设立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原件交至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黛曼
联系电话:0773—3696101
电子邮箱:263388677@qq.com
办公地点:知善楼8206室
附件: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设立信息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