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部评估指标要求,为规范课程实验(实训)教学环节的管理,统筹实验(实训)室的使用,提高使用效率,特对今后课程实验(实训)教学环节的开课、排课做如下安排,请各系认真落实。
 
一、实验(实训)课开课原则
任课教师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明确理论课时与实践课时的分配与安排,制定相应的教学日历(教学日历应明确体现课程实践教学的内容)。任课教师实际开出实验(实训)课的课时量应保证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相一致。
二、实验(实训)课排课原则
(一)任课教师应当在每学期期末排下个学期课程时及时向教学秘书提出,并明确告知实验(实训)室使用的总时数及其他要求。
(二)教学秘书根据任课教师的要求,记录并汇总到教务办(音乐艺术系除外),在进行统一排课时一并提出,统一安排。
(三)教务办根据各系的需求量及实验(实训)室归属管理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由各系归口管理的实验(实训)室优先提供给相应系使用,由实验信息中心统一管理的实验(实训)室优先提供给对口专业使用。
三、关于音乐、艺术类实验(实训)室的开课、排课管理
音乐、艺术类实验(实训)室的开课应当按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的要求,及时、充足的向学生开课。具体排课在遵循“有计划、有记录”的原则下,由相应系自行制定办法进行规范管理,相关记录由音乐系、艺术系各自保存。
 
 
附件:漓江学院实验(实训)室情况一览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漓江学院实验室情况一览表
 
| 
 实验室编号  | 
 管理部门  | 
 主要使 
用部门  | 
 实验室名称  | 
 所在地  | 
| 
 2301-2305 
2401-2405  | 
 实验信息中心  | 
 外语系  | 
 电脑语音室  | 
 公 
共 
教 
学 
楼  | 
| 
 2114  | 
 政法系  | 
 政法系  | 
 模拟法庭  | 
| 
 2214  | 
 实验信息中心  | 
 经管系  | 
 经济软件项目基地  | 
| 
 2215  | 
 实验信息中心  | 
 理学系  | 
 网络实验室  | 
| 
 2115  | 
 理学系  | 
 理学系  | 
 课外实践实验室  | 
| 
 育才校区出版楼203  | 
 理学系  | 
 理学系  | 
 电子实验室  | 
 租用场地  | 
| 
 2206-2208  | 
 实验信息中心  | 
 中文系  | 
 微格教室  | 
 公共教学楼  | 
| 
 2209  | 
 实验信息中心  | 
 中文系  | 
 非编实验室  | 
| 
 3349  | 
 音乐系  | 
 音乐系  | 
 录音室  | 
 艺术楼  | 
| 
 3345  | 
 实验信息中心  | 
 音乐系  | 
 MIDI教室  | 
| 
 3232  | 
 艺术设计系  | 
 艺术设计系  | 
 摄影工作室  | 
 艺术楼  | 
| 
 110-113  | 
 艺术设计系  | 
 艺术设计系  | 
 陶艺工作室  | 
 实训基地  | 
| 
 135  | 
 艺术设计系  | 
 艺术设计系  | 
 雕塑工作室  | 
| 
 3246  | 
 艺术设计系  | 
 艺术设计系  | 
 丝网版画工作室  | 
 艺术楼  | 
| 
 3332-3341  | 
 实验信息中心  | 
 艺术设计系  | 
 艺术软件项目基地  | 
 艺术楼  | 
 
 
备注:上述统计结果由实验信息中心4月份提供,如有出入,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101办公室联系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