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管理与建设,需对现有合作基地进行全面清理,并择优推荐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清理现有基地
请各二级学院对本单位现有基地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存续状态、合同期限、现实合作情况(有学生实习、就业或教师实践等实质性合作)、双方履约状况等,并按照要求填报附件1《桂林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信息汇总表》,确保本年度填报的基地信息真实、准确。
二、择优推荐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
各二级学院需从正常合作的基地中推荐1-2个作为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点,推荐主要条件如下:
1.地理位置便利(车程1小时以内)(必要条件);
2.硬件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有良好展示条件;
3.近三年有我校学生实习或就业,合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作用;
4.积极参与学校相关活动;
5.存续性良好,合作关系得到基地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支持。
三、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落实,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并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桂林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信息汇总表》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地考察点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1228841963@qq.com.邮箱,纸质版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胡晓霞老师处,联系电话:18207738076。
附件1:桂林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信息汇总表
附件2: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推荐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