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5〕27号)文件要求,在结合我校办学基础、发展定位和应用型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现就开展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本科专业设置情况
各学院认真核对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同步更新各专业负责人等(附件1),如有错误,请进行修改更正,并用红色字体标注。
二、拟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工作
各学院根据《桂林学院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2025-2027年)》文件申报拟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附件2)和停撤专业(附件4和附件5),如果还有增设本科新专业意向的,要按下列要求进行申报,学校将列入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
(一)申报新专业要求
1.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主动服务地方发展战略需要,积极面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突出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建设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6)增设具有竞争力的前瞻性专业。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准确把握学校办学定位,仔细研究《桂林学院“十四五”办学发展规划纲要》,聚焦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增设具有我校特色的本科专业。
3.适应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需求
依托现有学科专业基础,依据我校专业调整思路,按照建设专业集群的要求,积极稳妥增设本科专业。
4.具备新增专业所需的办学条件
具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7)要求的师资、仪器设备、实验实习场所、图书等基本教学条件,具有科学规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并保证顺利实施的办学能力,达到专业设置条件。
三、材料提交要求和时间
各学院于2025年7月20日请提交提交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和附件5,相关材料统一需要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签字盖章PDF版材料以及与签字版材料相一致的Word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一并发到指定邮箱,电子版文档以“XX学院”命名。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方式:QQ1293911071,指定邮箱:1293911071@qq.com)
附件 1.桂林学院本科专业设置情况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专业汇总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撤销汇总表
5.2025年停招专业名单
6.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教务处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