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加强规范我校教职工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及表演创作活动管理,现对备案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具体如下:
一、备案内容
我校教职工以“桂林学院”名义参加的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及表演创作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的除外)。
二、备案范围
(一)时间在2022年1月1日-8月31日范围内的须补充备案材料,2022年9月1日开始的,须在赛前备案。
(二)备案的竞赛及表演创作活动均为我校教职工本人参加。
(三)如是团队参赛,由团队负责人备案即可,团队成员无需重复备案。
三、备案程序
( 一)教职工本人填写《桂林学院教职工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及表演创作活动备案表》(附件1),并附相关赛事通知文件(需有主办单位盖章)及主办单位相关信息(主办单位详细信息,各协会、学会等非官方组织或机构须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进行资质查询并截图,网址为:https://chinanpo.mca.gov.cn/)等支撑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备案材料审核及签署审核意见。
(三)各单位将材料报教学科研处备案、完成登记。
四、材料提交
( 一)时间要求:2022年1月1日-8月31日的竞赛及表演创作活动,提交补充备案材料时间为9月20日(星期二)前。自2022年9月1日起的竞赛及表演创作活动,须在赛前一周以上提交备案材料。
( 二)材料要求:各二级学院/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包括《桂林学院教职工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及表演创作活动备案表》( 附件 1,A4 打印,一式两份)、《桂林学院教职工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及表演创作活动备案汇总表》( 附件 2,A4 横向打印,一式一份)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学科研处822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623678922@qq.com。
五、其它
(一)凡我校教职工参加校外教学竞赛及表演创作等活动,必须按本通知备案程序执行,不备案者,一律视为个人行为,相关事宜与学校无关。
(二)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科研处,联系人:黄秀娟,联系电话:0773-2537107。
附件:1.桂林学院教职工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及表演创作活动备案表
2.桂林学院教职工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及表演创作活动备案汇总表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漓院政教学〔2017〕116 号)
教学科研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