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对客座教授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客座教授聘任管理办法》(漓院政教学〔2020〕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客座教授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名义聘任的客座教授
二、考核要求
(一)考核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实施。根据《管理力法》中“七、管理与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各学院需提交《客座教授工作记录》,填报《桂林学院客座教授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聘期已满需续聘的,填报《桂林学院客座教授续聘审批表》(附件3)。未通过考核的或逾期未参加考核的,不再聘任。
三、报送材料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2年6月24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上述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科研处822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942641706@qq.com。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联系人:白爱萍,2537107。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客座教授聘任管理办法》(漓院政教学〔2020〕67号)
2.《桂林学院客座教授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
3.《桂林学院客座教授续聘审批表》
教学科研处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