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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家的通知
2022年06月01日 09:11    白爱萍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推荐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家的通知》(桂教科学〔2022〕18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

(二)学术造诣深,熟悉本学科研究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和扎实的研究能力。高等学校教师须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科研机构人员须主持并完成过厅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社会责任感强,热心于教育科学事业,学风优良,信誉良好,责任心强,能认真负责地进行评审、咨询等工作。

(四)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鼓励中青年专家学者积极为广西教育科学事业服务。

二、专家的研究专长

推荐专家所涉及的研究专长可包括:A.综合问题研究;B.基础教育研究;C.职业技术教育研究;D.高等教育研究;E.民办教育研究;F.民族教育研究;G.农村教育研究;H.终身教育研究;I.思想政治教育研究;J.师资队伍建设研究;K.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L.特殊教育;M.教育经济与管理;N.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

具有跨学科专长的,请选为主的两项填写。

三、专家的职责

(一)定期开展教育科学学科发展状况调查,对年度广西教育科学重大和重点课题选题指南提出建议。

(二)评审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提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建议。

(三)协助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提出评估意见和改进建议。

(四)对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审核和评价。

(五)推荐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

四、推荐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重视推荐工作,按照本人申请、单位审核、择优推荐的工作程序,兼顾年龄、学科等特点,于2022年622日前将专家推荐表和单位拟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盖章后交至知善楼8220办公室,同时发送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到邮箱1942641706@qq.com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白爱萍,2537107。

 

附件:

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推荐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家的通知桂教科学〔2022〕18号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家推荐表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家推荐汇总表

 

桂林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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