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漓院政教学〔2021〕7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漓院政教学〔2021〕31号),学校将于近期组织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符合结项条件的第一批、第二批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
二、结项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符合下列结项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项。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立项申报书》约定的课程建设任务;
(二)完成项目要求提交的验收材料:
1.建立基于立项课程的集体教研制度资料;
2.每学期组织开展至少1次公开课活动资料;
3.组织至少1次课程成果交流活动,并邀请校外专家同行进校交流研讨资料;
4.系统梳理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形成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
5.提供3个典型教学案例和3节课堂实录。
(三)其他课程建设成果。
(四)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
三、结题程序
(一)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要求和项目验收要求,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于6月15日前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明确评审意见,并提出“同意”及“不同意”结项结论。
(三)学校审查:教科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终审意见。评审会议现场,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进行5分钟PPT建设情况汇报,与会评委根据验收材料审阅情况及现场汇报情况,检查项目建设成果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对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会议现场汇总评委评议结果。
(四)结果公布:教科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由学校发文公布项目验收结果。
四、材料提交
(一)《桂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12份,双面打印);
(二)结项成果汇编材料:须附目录。结项申请表、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建立基于立项课程的集体教研制度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至少1次公开课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至少1次课程成果交流活动(文字及高清照片)、3个典型教学案例、3节课堂实录(以光盘形式提交)、其他课程建设成果材料(一式6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三)其他材料:若项目结项课程名称、成员和立项时不一致的,须填报《桂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4,一式1份)。
各学院务必于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报送教科处82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70204957@qq.com。
五、其他事宜
本次应结项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与本次结题的项目,须由项目主持人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5),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到教学科研处。项目延期只能申请一次,原则上为半年。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联系。联系人:罗晴妍,联系电话:3696103。
附件:1.桂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到期应结项项目一览表
2.桂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申请表
3.桂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调整申请表
4.桂林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延期申请表
教学科研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