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青年教师助教工作,我处对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漓院政教学〔2020〕6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说明如下: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新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明确办法的制定依据。
2.办法中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均修改为“桂林学院”。
3.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修改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科研处负责解释;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漓院政教学〔2020〕68号)同时废止”。
现将办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2年3月22日至3月26日。
如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采用书面形式,写清异议的内容及理由,署真实姓名及联系人电话,向教学科研处提出。联系人:白爱萍,联系电话:0773-2537107,邮箱:1942641706@qq.com。
教学科研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