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管理环节,结合当前各专业陆续参加“专业综合评估”要求,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规范和改进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与管理,对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将管理办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2年3月17日至3月21日。
如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采用书面形式,写清异议的内容及理由,署真实姓名及联系人电话,向教学科研处提出。联系人:罗晴妍,联系电话:0773-3696103,电子邮箱ljxyjwc@163.com。
教学科研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