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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10日 16:40    罗晴妍  浏览:

各二级学院:

课程教学大纲是保证教学质量和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教师选编教材、组织教学、学校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推进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全面落实新的人才培养理念,进一步明确教学要求,规范教学标准,完善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2020192018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均须按新要求重新编制课程教学大纲。

二、编制依据

1.各专业202020192018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

2.教育部有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按照统一大纲执行。

3.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指导意见。

三、具体要求

1.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应编制统一的课程教学大纲。

2.1)各专业的理论讲授课(含≤于17学时的课内实验实训课)按理论课程大纲模板(附件1)编制;

2)实践环节>17学时的课程,理论教学部分编入理论课程大纲模板(附件1),实践教学部分编入实践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2)。

3)艺术技能课、体育技能课以及单独开设的专业实验实训课(>17课时的课程须单独开设)按实践教学大纲模板要求单独编制(见附件2);

3.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代码、性质、学分、学时、对应的毕业要求等必须与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4.课程教学大纲采用统一模板,如确因课程实际情况需要更改模板的,应在涵盖大纲模板所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增设或调整,并报教科处备案。

5.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门课程教学大纲中务必体现课程育人导向,蕴含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承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四、工作安排

1.责任分工。修订工作由课程归属专业所在学院牵头组织实施,由开课学院组织熟悉课程教学内容、责任感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或教学团队落实教学大纲的编写。跨学院课程修订前,开课学院应与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充分讨论和研究,确保大纲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2.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统筹规划、全程把控本单位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教学大纲编写小组,负责领导、指导、检查和督促本专业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3.撰写要求。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每门课程均需修订或撰写教学大纲。应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术语准确、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做到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强。

4.课程信息。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课程基本信息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中完全一致。对于教学要求、教学内容、教学课时和考核方式等课程信息不同但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其教学大纲应另行编写。

材料完成时间:各二级学院1215日(周二)前完成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审核工作;教科处将组织专人到各学院实地检查完成情况。

联系人:罗晴妍

附件:

1.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2.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3.已完成的参考样本(3份)

(附件另行下发)

                                                教学科研处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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