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本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遴选工作,现将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
(一)遴选对象
除尚未通过新办专业评估的,全校2020年所有招生专业均可以参与申报,已获自治区一流本科建设点(英语、环境设计)以及仍处于建设期内的自治区级重点专业建设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法学、财务管理、金融学)自然纳入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范围,但仍需参与此次申报工作。
(二)遴选数量
本年度拟遴选10个(含自然纳入的专业)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立项建设,除自然纳入专业,剩余遴选名额原则上每个学科1个专业。
(三)遴选基本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四)遴选程序及时间节点
1.符合条件的申报专业上报相关材料;(即日起)
2.学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评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荐排序;(19日以前)
3.教学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20日)
4.组织召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各申报专业现场陈述,确定拟立项名单;(21日)
5.名单经公示后,学校发文公布建设点立项名单。
(五)相关要求
各申报专业陈述(各专业负责人,8分钟/人;陈述内容:各专业汇报人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质量标准”),从专业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学分分配,教师数量结构与背景,实验室面积、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及生均台套数,实习基地与教学经费、教学理念与教学改革成绩,近三年就业情况与人才培养质量,教学规范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面进行陈述,建议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相关要求进行数据对比),如准备了PPT,需提前拷贝。
教学科研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