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关于编制2020级本科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自启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以来,教学科研处组织开展了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初稿制定、初稿意见反馈等工作,现已进入培养方案修订自查定稿阶段,为加强过程管理,保证修订质量,做好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工作准备,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自查内容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关于编制2020级本科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开展自查工作(具体详见附件)。
二、自查方式
各学院认真组织查阅修订相关过程材料、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标对表开展自查。
三、 自查后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9月23日(周三)下午15:00前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各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并盖章)和附件(各二级学院副院长签字并盖公章,自查人分项签字)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办公楼822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799546452@qq.com,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2537107。
四、自查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成立自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根据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再次修改人才培养方案,并形成定稿。认真梳理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以来的相关过程材料,形成修订过程档案。
附件:2020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查情况登记表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