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增强办学实力,提高办学效益,我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主动适应“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紧密对接九大创新发展重点领域,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二)新增设专业一般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达不到国标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备案。
(三)支持各学院积极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增设文理、理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四)各学院应紧密结合学校的发展定位规划和专业发展规划开展专业设置工作,坚持特色发展,合理增设专业,及时撤销、调整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和专业方向。
(五)各学院应参考目前我区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情况,科学设置专业。鼓励设置我区布点空白或布点少的专业,原则上不鼓励设置布点过多的专业(详见附件1)。
(六)二级学院要对拟申报专业从人才需求预测分析、就业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并形成论证报告。
论证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人才需求分析(国家经济发展、行业发展、广西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就业状况(拟申报专业在其它高校的设置情况、近年招生就业情况等)、根据需求确定(或预测)新设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相关学科专业支撑情况,现有专任教师数量、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基地、图书等办学条件情况)和培养规模、就业方向等。
(七)新专业的申报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具体专业名称及主要课程设置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7月13日—7月16日,各二级学院进行专业申报调研、编写论证报告,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填报、撰写新专业申报材料,并于7月16日下午16:3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新专业申报材料(含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纸质版(一式22份)统一提交至知善楼8220办公室,电子版发到邮箱799546452@qq.com。
(二)7月18日上午,召开人才需求论证会和办学基本条件论证会,专家们评审材料,确定拟申报专业、撤销专业和停招专业,经学术工作委员会评议后,报学校审定。
(三)7月18日—7月20日,各二级学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整改,并于7月20日前将新专业申报材料电子版交至邮箱799546452@qq.com,纸质版开学一周内提交至知善楼8220办公室。整改后的申报材料包括: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注:其中的“专业教学计划表”参照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格式,课程代码可不体现)(附件4)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5);
3. 专业申报论证报告(附件8)。
(四)7月21日—7月27日,教学科研处审核、校内公示。
(五)7月28日—7月31日教学科研处指定专人登录大厅和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提示,填写并导出专业设置申请表(申请表样表见附件4),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连同校内专家组审议意见一并扫描上传,同时填报本校2019年停招专业名单和2020年拟停招专业名单。
(六)8月1日—31日,根据公示期间教育厅意见,决定撤销申报或继续申报。
(七)9月4日前由教学科研处将专业设置申请材料上报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科研处钟老师,联系电话:0773-8998791。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则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3.本科专业有关数据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方向撤销汇总表
7.2019—2020年停招专业名单
8.专业申报论证报告(模板)
9.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教学科研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