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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新时代高教40条)的通知
2018年11月14日 09:06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白爱萍、肖立章  浏览:

各系(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构建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体系,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的学习研讨活动。

各教学单位要把《意见》作为教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科学有序、统筹安排好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通过座谈会、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开展集中研讨、交流心得,确保学习收到实效。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将学习情况以新闻报道(配图片)的形式发布在本单位的网站主页上,做到有记录,留痕迹。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联系。联系人:白爱萍,电话:2537107

附件:《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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