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准确核算教学工作量,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量填报的复核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各(系)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所填报的工作量进行二次审核,保证每个部分签字手续完备、支撑材料完整;
(二)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复核。
二、时间安排
序号 |
教学单位 |
具体时间 |
1 |
中文系 |
7月10日(周二)上午9:00-9:40 |
2 |
经政系 |
7月10日(周二)上午9:40-10:20 |
3 |
管理系 |
7月10日(周二)上午10:20-11:00 |
4 |
理工系 |
7月10日(周二)上午11:00-11:40 |
5 |
艺设系 |
7月10日(周二)下午14:30-15:10 |
6 |
音教系 |
7月10日(周二)下午15:10-15:50 |
7 |
体育系 |
7月10日(周二)下午15:50-16:30 |
8 |
外语系 |
7月11日(周三)上午9:00-9:40 |
9 |
社科部 |
7月11日(周三)上午9:40-10:20 |
三、工作要求
(一)请参与教师教学工作量复核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对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核算办法》(漓院政教学[2017]56号文件)文件规定,实事求是,严禁多报、虚报情况。
(二)各教学单位是工作量审核及上报工作的责任主体,请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所有人员,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量复核核工作,对所填写的教学项目、各项系数、计算结果等都要认真核算。
(三)教务处根据学期教师教学任务安排对工作量填报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漓院政教学〔2018〕24 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