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教学工作奖励、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漓院政教学〔2017〕116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漓院政教学〔2015〕10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各单位初审,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复核,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分别评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确定对学校2017年度教学工作和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奖励教学工作共计315项(含质量工程类1项、教师参与竞赛获奖类52项、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竞赛获奖类229项、教师指导优秀毕业论文类33项),共计奖励31.3万元。奖励科研成果共计236项(含论文类211项、编著类21项、推荐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评审项目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项),共计奖励26.57648万元。为保证奖金顺利发放到位,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合作项目的奖金发放
(一)两名教师合作指导学生优秀毕业论文的情况,奖金发放至排名第二的教师账户。
(二)除(一)以外的其他合作项目奖金均统一发放至排名第一位的教师账户,由该教师与成员自行协商进行二次分配。
二、奖金发放方式
根据财务处的要求,获奖教师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以下两种发放方式选择其中一种(方案一为默认发放方式):
(一)方案一:奖金在7月发放并计税。
(二)方案二:奖金在7-12月分摊发放并在发放当月计税。
三、其他事项
(一)若有教师希望选择方案二,请于7月7日16:00前到教务与科研处2103办公室签字确认。未经签字确认的,奖金均按方案一发放。
(二)奖励金额等信息详见《关于2017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审核结果的公示》http://www.gxljcollege.cn/html/2018-06/201806141032231636.html 和《关于2017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审核结果的公示》http://www.gxljcollege.cn/ html/2018-06/201806131650585969.html
(二)个人所得税政策、计税方法可向财务处咨询。电话:3696158
(三)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联系。联系人:白爱萍,电话:2537107。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