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漓院政教学〔2017〕98号)文件精神,由学生提出申请,经转出系审核同意,转入系考核同意,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审核属实,姚鑫等27名同学符合转专业相关管理规定,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拟定同意转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7日-6月13日。
在公示期内,如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的,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确认,由拟转入系分管教学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学籍办公室备案。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学校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学籍办公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学籍办公室,邮政编码:541006,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8066)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8年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