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漓院政教学[2017]116号)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暂行办法》(漓院政教学[2016]89号)文件精神,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开展了2017年教学工作奖励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经教师个人申报、各单位初审、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复核、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对质量工程类、教师参赛获奖类、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类、教师指导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类等四个类别,共计303个项目予以奖励,对49个项目不予奖励。上述给予奖励的项目财务处将统一发放至教师工资帐户(除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项目发放第二人之外,其他集体项目均发放至第一人),集体项目由排名第一的教师负责分配。
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及发放方式存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收法律保护。
联系人:李明阳
联系电话:3696102
联系地址:教务与科研管理处102办公室
附件:2017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奖励申报项目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