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漓院政教学〔2015〕105号)文件规定,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组织开展了2017年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审核工作。经教师个人申报、各系(部门)初审、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复核、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对我校2017年科研成果总计236项(含论文类211项、编著类21项、推荐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评审项目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项)予以奖励。(见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7年科研成果汇总表1;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7年科研成果汇总表2)
本次科研成果奖励公示期为五天,自公示下发之日起算。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和联系电话向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反映。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7年科研成果汇总表1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7年科研成果汇总表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