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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冉雪婷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6:08 作者:张晓敏         编辑:陈俊杰         阅读次数: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将冉雪婷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人选。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

年月

入学时间

申请入党时间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培养联系人

冉雪婷

汉族

重庆巫溪

1998.10

/

2021.9.15

2021.10.28

李志献

王铁梅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冉雪婷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征求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51013日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人选。

公示时间为20251014日至102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实事求是地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个人反映问题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和反馈相关事项。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773-3696337

来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

邮政编码:541006  

中共桂林学院金融与法律学院教师党支部委员会

                                   20251013 


一审:张晓敏 二审:谭海练 三审:陈俊杰 责任编辑:陈俊杰

二审 谭海练 三审 陈俊杰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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