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桂林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桂院政教学〔2026〕13号)、《桂林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桂院政教学〔2026〕17号)和《桂林学院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桂院政教学〔2025〕54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校本科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建设一批反映产业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方法,产教联动深入、教学成效显著的优质课程,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本科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申报数量与遴选程序
(一)立项范围。我校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等。
(二)申报数量。各产业学院至少申报3门课程,其他学院(专业)申报不作数量要求。各产业学院要对照桂院政教学〔2026〕13号文件确定的“每个产业学院重点建设产教融合型课程不少于5门”任务要求,结合本产业学院三年建设任务清单统筹规划、分批申报,优先申报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化课程及理实一体课程。
(三)遴选程序。遴选工作按照“课程团队申请—单位评审推荐—学校评审—立项建设”的程序进行。
二、申报要求
(一)建设基础良好。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截至申报时至少已完成两轮课程教学的本科课程。校企共同开展课程建设,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产教融合改革与课程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在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在同类课程中育人与教学效果突出,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二)团队结构合理。课程负责人应由具有企业背景或有近三年行业企业实践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产业教授担任,优先支持由高级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的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3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没有师德师风问题,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鼓励行业企业导师、产业教授加入课程团队,共建专兼结合、校企协同的课程教学团队。
(三)服务面向明确。申报课程以人才培养为核心,能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与特色,与广西产业集群发展和桂林重点产业链紧密对接,重点面向先进制造、大健康、智慧文旅、现代供应链、科技金融、低空经济、现代软件等产业领域,能够实现培养目标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原则上申报课程应为专业主干课程或在专业人才培养中具有重要作用。
(四)校企共建共享。产教融合课程应基于校企课程团队围绕课程主要教学内容,在产业主流(前沿)技术研发或新产品开发方面具有深度研发合作。校企双方从真实项目案例、实践驱动教学模式、考核评价方式、课程教学团队、课程教学平台、教学组织实施等方面加强共建共享,将产业最先进的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工艺方法、技术标准等软硬件资源融入课程教学过程,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和支撑度。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课程内容更新。打破知识传授主导的传统课程模式,突出对学生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应用新成果、社会需求新变化融入课程教学内容,融合高校基础研究、应用研发能力和企业行业产业前沿技术、产品研发经验与成果,最大程度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需要,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内容更新,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坚持理论实践一体化,实践性课时比重原则上不少于30%。
(二)强化教学方法创新。课程教学过程基于产教协同共同实施,促进真实场景下的真学真做,重构师生、教学关系,重塑课程教学新形态,将理论学习、知识转化、能力培养有机贯穿于课程整体教学中。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优先支持实践教学在行业企业真实场景授课的课程。鼓励产教深度融合开发建设数字图书、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等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校企联合开发项目化课程、活页式教材和工程案例集。积极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课程建设,探索“教师指导、AI辅助、学生自主学习”的智慧教学模式。积极推广实施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三)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改变传统“以考定成绩”的课程评价模式,突出学生素质提升导向,注重学习成果评价与能力增值评估,实施形成性评价改革。坚持过程性评价,突出实践性成果,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以文案、报告、作品、方案等为载体的团队式、小组化考核,重点培养学生面对真实场景下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鼓励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学生课程学习效果评价。优先支持学生评价和督导评价优秀的课程。
(四)推进课程团队建设。重视课程团队建设,加强专任教师与企业行业导师协同合作,共同打造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课程团队。建立专任教师定期赴合作单位轮训制度,加强教师工程实践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专任教师2年须有累计不少于2个月到企业或一线的实践经历,全面提升团队产教融合意识、产业敏感度,持续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与水平。组建专门基层教学组织,常态化开展课程建设、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学研讨活动,协同提升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的组织能力。
(五)落实课程建设成果要求。按照《桂林学院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立项课程在建设周期内,课程负责人或核心团队成员须至少参加1次校级教学竞赛(如教学创新大赛、教学数字化大赛等),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公开课。课程负责人负责收集更新课程档案,按要求归档教学大纲、教案、授课视频、教学案例集、试题库、考核方案、课程目标达成报告等建设材料。
四、经费支持与项目管理
学校对课程建设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给予立项课程每门1万元建设经费,由学校分批次拨付给课程负责人,鼓励各学院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建设期满,学校统一组织结项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验收优秀的课程,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验收不合格的课程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同等条件下,产业学院申报的产教融合型课程在立项评审和经费资助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五、建设时间
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2026年12月—2028年12月)。
立项课程需在2027年春季学期开展产教融合课程建设工作,并于2028年暑期接受中期检查,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程将终止立项建设并收回前期拨付的建设经费。
所有课程须于2028年12月前建设完成,学校将于2028年春秋学期统一结项验收,此前课程需经过至少1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
六、材料提交
参与申报的教师,请填写《桂林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各学院组织评审推荐工作,填写《桂林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11月16日11时前,将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及材料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产教融合型课程立项申报材料”。
联系人:罗晴妍;邮箱:270204957@qq.com。
附件:
1.桂林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2.桂林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指标体系
3.桂林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