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桂林学院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试行)》,近期将对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进行考核,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3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 杨 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杨 嫘 金融与法律学院副院长
廖 律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至善学院副院长(兼)
二、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个人总结
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填写《桂林学院中层管理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详见附件),应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实事求是地总结试用期内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述职及民主测评
考核工作组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召开述职评议会。考核对象进行工作述职,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教职工代表进行民主测评,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定结果
考核工作组汇总考核情况,报学校相关会议审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是做好选拔任用干部和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应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全面客观公正地评议、测评干部。
(二)考核工作组成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须遵守干部考核的有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桂林学院中层管理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于10月16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徐燕棱,联系电话:15977667793,地址:行政服务中心党委组织部429办公室,邮箱:glxydwzzb@glc.edu.cn。
(四)对考核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10月16日前邮寄或直送我校纪委办公室。师生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来信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桂林学院行政服务中心308纪委办公室(来信以送达日期为准)
监督电话:0773-3690766、18877618003
电子邮箱:glxyjjjc@glc.edu.cn。
附件:桂林学院中层管理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党委组织部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