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络管理,强化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校园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网络实名认证的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校园网实名认证准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名认证覆盖范围
本次实名认证强化工作覆盖全校所有校园网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接入点,包括办公区、教学区、学生公寓区、各类实验实训室及公共区域内的全部网络接入端口。所有接入校园网的设备,均需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使用校园网络服务。
二、实施时间
自2026年9月16日中午12时起,我校正式实施校园网实名认证强化管理措施,未完成实名认证的接入设备将无法访问外网,请全体师生员工按要求完成账号核验。
三、认证操作方式
具体认证方式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校园网实名认证操作说明》。
四、账号管理规范
(一)教职工账号管理
教职工工作调动、退休、离职或解聘时,须按离校手续要求到网络与信息化处办理账号销户手续。人事处办理对应人事手续前,需核查该教职工账号是否完成销户,同时应及时将全校教职工人员变动信息同步告知网络与信息化处,由网络与信息化处统一核销账号状态,避免闲置账号被违规使用,保障校园网接入安全。
(二)学生账号管理
学生账号有效期按在校学习期限核定,毕业离校时由网络与信息化处统一自动注销;提前离校、退学的学生,需按离校手续要求到网络与信息化处办理账号注销手续。
(三)外来人员临时账号管理
校园网原则上仅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外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临时使用校园网的,应当由校内对接部门向网络与信息化处提交OA申请,办理临时接入账号。
(四)账号使用责任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本人账号及密码,不得擅自转借、转让账号;如发现账号被盗用或存在异常使用情况,应当及时联系网络与信息化处处理,因账号保管不善、信息泄露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安全后果,由账号所有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技术支持
本次校园网实名认证强化工作开展期间,若遇网络故障或使用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络与信息化处技术支持,联系人:沈佳庆。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须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部署,确保全体师生知悉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实名认证工作。
(三)上网行为规范
全体师生员工须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与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自觉规范上网行为,共同维护校园网络安全与秩序。
特此通知。
网络与信息化处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