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科研与社会合作处将于9月初组织202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已完成项目预期目标,符合结题条件的校级各类科研项目,均可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二、结题要求
(一)结题申请表
填写《桂林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1)。
(二)经过编目的成果
1. 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信息。
2. 研究成果要求:以论文申请结题的,须提供论文复印件;以应用软件、研究报告结题的,须出具使用单位使用效益证明
3. 研究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附在《结题申请表》后,并制作成册,由所在二级学院、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报送。
三、材料提交
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并获准通过结题的项目配套经费请于2026年12月31日前报账完毕。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准许有一次整改机会,整改期间冻结项目经费,整改期满按学校要求再次参加结题验收。
(一)2026年9月1日12点前,请项目负责人认真整理以上电子版材料(《结题申请表》WORD版和PDF版、经过编目的成果PDF版)交至所在单位。
(二)9月7日12点前,请各单位填写《桂林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2,WORD版和PDF版),连同(一)材料整理成压缩包,发送至邮箱85290663@qq.com,压缩包命名格式:XX学院报送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社会合作处。联系人:刘颜。
附件:
1.桂林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2.桂林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科研与社会合作处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