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及《桂林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桂林学院国有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通知》(市审通〔2026〕8号)要求,桂林市审计局审计组将于2026年6月9日起对我校国有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此次审计是对我校国有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规范内部管理、防范风险、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机。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把配合审计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审计组进点后能顺利开展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接受桂林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桂林学院国有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组 长】粟义春
【副 组 长】高丽娜 段昕延
【成 员】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
【主要职责】领导、组织、部署学校接受桂林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桂林学院国有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实地检查工作;协调和处理审计组进校实地检查工作中各项支撑材料准备事宜。
三、落实任务分解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根据审计组要求,请各单位对照《审计所需资料清单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立即开展相关材料准备工作。资料请按照序号及材料名称命名整理(建好文件夹)并注明联系人;若某项资料无,请注明。
四、严格工作要求
(一) 严格遵守时间节点,确保资料质量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6年5月28日前,将相关资料准备完毕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审计处负责人处。资料提供应优先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尽量提供Word版、Excel版),并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逻辑清晰。纸质版资料按要求整理归档,随时备查。
(二)严肃工作纪律,落实承诺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学校将组织相关单位填写《被审计单位承诺书》,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规定时间内报办公室备案。同时,请各单位在审计结束后,实事求是地填写《被审计单位监督和评价表》,客观反映审计组工作情况。
(三)强化保密意识,注意资料保密
在资料准备和移交过程中,各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防敏感信息泄露。
此次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各单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本次审计配合工作,确保审计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审计所需资料清单任务分解表
桂林学院学校办公室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