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桂教教师〔2026〕33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三尺讲台写初心,点滴行动铸师魂
二、活动目的
深入挖掘一线教师教书育人中的鲜活事迹,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推动教育家精神实践转化,搭建教师成长展示平台,讲述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感人故事,多维度、多视角展现新时代教师风采,用身边可感可及可信的鲜活事迹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推动教师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广泛凝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强大合力,厚植尊师重教文化土壤,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三、讲述要求
(一)讲述内容必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紧扣活动主题,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聚焦强国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乡村教育振兴(如“特岗计划”)等重点领域,凸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因材施教、关爱学生等核心内容。育人案例必须真实可信,情感真挚。
(二)讲述事例必须为本人亲身经历或深度参与的真实育人案例,杜绝虚构、夸大,以小见大、以情动人,用细微行动和真事真情,折射教育的温度与力量,彰显教师的责任与担当。
(三)讲述故事必须内涵深刻,富有启发。育人故事应蕴含教育理念、育人方法,体现新时代教师的教育智慧和职业追求,能够给人以启迪,传递教育正能量,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时代风采。
四、工作要求
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鼓励一线教师积极讲述教书育人实践中的感人故事,并推荐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教师参加校级遴选,每学院推荐不超过1人。每人讲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可配以影音、图片等作为背景。并于2026年4月16日17点前,将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附件1)及推荐材料百度网盘链接报送至电子邮箱:549257665@qq.com。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组织人事处王美龙,0773-3696128。
附件:1.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
2.提交材料要求
组织人事处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