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奖励2024年在教学工作方面取得成果的教职工,根据工作计划,现开展2024年教学工作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学校聘用的自有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学校聘任的首席教授、客座教授、银龄教师等以“桂林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教学工作成果。
二、奖励类别与标准
参照《桂林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桂院政教学〔2024〕26号)(见附件1)实施(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即日起至10月15日)
教学质量工程类、教育教学成果类、教师教学竞赛类(学校统一组织)三类教学工作成果由教务处统一登记,个人不必填报。
教师教学竞赛类(非学校统一组织)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填写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1)和汇总表(见附件2-2)并附成果复印件1式1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所在单位汇总。
指导学生参赛类成果,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填写成果登记表(见附件3-1)和汇总表(见附件3-2)并附成果复印件1式1份(复印件需同时具备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荣誉证书),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所在单位汇总。
(二)学院初审与公示(10月16日—22日)
项目所在或牵头学院的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奖励办法对奖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对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的材料应通知申报人进行补充,未按标准提交的材料可不予受理;审核完毕需对奖励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允许对奖励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报送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汇总审核(10月23日—11月中旬)
请各单位于10月23日(星期四)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
1.学院公示截图(一式1份)
2.项目所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初审会议纪要(一式1份)
3.教学工作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内含登记表和相应成果复印件一式3份,并按汇总表顺序罗列。)
以上纸质版材料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8202-1室,联系人:游爽,邮箱:6901813@qq.com。
教务处对以上奖励项目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初步奖励方案。
(四)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11月下旬)
召开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对初步奖励方案进行审议后,对拟奖励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不再接受未经所在单位公示而临时参评的奖励项目,仅对项目级别进行调整。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进行审定。
未尽事宜,请根据教学奖励的类别与教务处联系,
指导学生参赛类相关事宜:赵冰川,0773-2536791;
质量工程和教学成果类相关事宜:钟英,0773-2699275;
教材获奖类相关事宜:易菊英,0773-2673512;
教师教学竞赛类相关事宜:游爽,0773-2699275。
附件:
1.《桂林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桂院政教学〔2024〕26号)
2-1.2024年桂林学院教学工作成果登记表(教师竞赛类-非学校统一组织)
2-2.2024年桂林学院教学工作成果汇总表(教师竞赛类—非学校统一组织)
3-1.2024年桂林学院教学工作成果登记表(指导学生竞赛类)
3-2.2024年桂林学院教学工作成果汇总表(指导学生竞赛类)
教务处
2025年9月29日